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老师解读分析落实


近期,发现个别企业以跨境商城名义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区宣传推广“维卡币”等空气币,通过夸大项目前景及过度炒作等营销手段吸引群众参与。


根据《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等文件内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

一是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二是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行为;

三是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行为;

四是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被诈骗风险。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广大群众如发现不法分子以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可拨打举报电话0756-8937280如涉及诈骗、资金受损,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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