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2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2.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3.关于全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财务收支计划的报告;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计提标准的报告;5.关于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报告;6.关于扩大“青春留常”政策覆盖面的实施方案;7.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常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15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内设机构中包括10个处室、5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79人,其中,在编84人,非在编9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5593家,净增单位3554家;新开户职工18.1万人,净增职工8.19万人;实缴单位45713家,实缴职工122.21万人,缴存额194.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43%、7.18%、10.99%。2022年末,缴存总额146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24%;缴存余额494.25亿元,同比增长15.6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2年,5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7.4亿元,同比增长0.2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5.57%,比上年减少7.03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975.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6万笔56.6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4.5%、38.24%。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1万笔30.75亿元,武进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11.64亿元,金坛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1万笔4.79亿元,溧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1万笔9.45亿元。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0.88亿元。其中,市中心33.7亿元,武进分中心13.36亿元,金坛分中心5.7亿元,溧阳分中心8.12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07万笔967.62亿元,贷款余额438.0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75%、6.22%、减少0.9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8.64%,比上年末减少14.8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6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525笔24106.2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0352.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594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7488.58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1426笔1336222.2万元,累计贴息69880.93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2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2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1.63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7.85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协定存款33.77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8.64%,比上年末减少14.8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151155.60万元,同比增长6.18%;存款利息8558.4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2597.1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87842.26万元,同比增长1.21%;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9118.54万元,归集手续费3547.5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016.27万元,其他1159.9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63313.35万元,同比增长13.94%;增值收益率1.38%,与上年持平。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7988.0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666.6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658.73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750.7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838.18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25636.33万元,溧阳分中心上缴(溧阳市财政局)5802.54万元,金坛分中心上缴(金坛区财政局)3907.17万元,武进分中心上缴(武进区财政局)13492.14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5782.7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3846.07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219886.85万元,溧阳分中心提取37419.44万元,金坛分中心提取29097.41万元,武进分中心提取77442.3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3734.94万元,同比下降3.04%。其中,人员经费2960.58万元,公用经费133.19万元,专项经费641.1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其中,市中心0‰,武进分中心0‰,金坛分中心0‰,溧阳分中心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5229.53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2.11%,国有企业占1.35%,城镇集体企业占0.23%,外商投资企业占7.5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8.3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3%,灵活就业人员占7.06%,其他占3.15%;中、低收入占94.53%,高收入占5.4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08%,国有企业占0.4%,城镇集体企业占0.07%,外商投资企业占7.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8.3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1%,灵活就业人员占8.58%,其他占2.02%;中、低收入占98.25%,高收入占1.7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2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6.36%,租赁住房占7.61%,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33%,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4.4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2.62%,高收入占7.3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31.8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5.61%,比上年末减少1.3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14557.6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3.68%,90-144(含)平方米占67.24%,144平方米以上占9.08%。购买新房占41.1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9%),购买二手房占58.8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7.8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1.3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7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36%,30岁-40岁(含)占48.39%,40岁-50岁(含)占20.94%,50岁以上占4.3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3.6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36%;中、低收入占89.45%,高收入占10.55%。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5.02%,比上年减少41.4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2022年3月29日出台《关于应对本轮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便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在一年调整一次缴存比例的基础上,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在5%-12%的范围内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降低缴存比例;特别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期间,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贷款资格。2022年6月之前,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逾期罚息,逾期数据不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2022年6月7日,再次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将贷款逾期不作处理的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并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度从10800元提高至12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申请缓缴企业31家、缓缴职工1174人,累计缓缴金额734.64万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企业10家、职工476人,减轻企业负担123.31万元。全市共1948笔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且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贷款余额共计44587.9万元,应还未还本金额1203.03万元。全市共16464人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提取金额19650.57万元。
(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被纳入常州市“532”发展战略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项目,试点政策受益面进一步拓展,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158061人,累计缴存金额44.79亿元,累计有36983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156.63亿元。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安居图片作为体现全国住房公积金改革创新突破、体现常州民生实事工程的一张图片,入展了党的二十大“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的基础上,推动住房公积金支持“青春留常”计划列入常州市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出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青春留常”实施办法》,对留常就业创业的31家在常高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实行“首次开户缴存补贴300元 2500元留常缴存补贴 2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截至2022年12月底,有12500名毕业生享受到首次开户补贴共375万元。
(三)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自2022年6月7日起,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10800元/年提高至12000元/年,全市共16464人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提取金额19650.57万元。全年发放政策性低息贷款56.63亿元,其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占83.64%。
(四)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经市编办批复同意,撤销城中办事处、直属办事处、新北办事处,新设立会计结算处、直属分中心和新北分中心;调整计划财务处、会计结算处、法规稽查处、业务管理处、发展服务处、集中审核处等6个内设机构的职能。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新增3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以及缴存比例。根据常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2022年缴存基数上限为30800元;根据江苏省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缴存基数下限为2280元;缴存比例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比例为5%-12%。
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自2022年5月16日起,异地购房提取,提取人需提供购房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依法缴纳满一年的社保缴存证明或户籍(迁入)满一年的证明。自2022年6月1日起,取消“失业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提取”政策。自2022年6月7日起,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10800元/年提高至12000元/年。自2022年7月1日起,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青春留常”政策的在常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次年方可办理终止协议提取。
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自2022年5月16日起,贷款额度提高至单人60万元、双人90万元,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首次贷款额度提升至12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首次贷款额度提升至单人最高70万元双人最高100万元;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自2022年9月5日起,重启先还后贷方式的商转公贷款。
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根据人民银行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其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全年共受理加装电梯提取18笔,金额106.76万元。
(六)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退休提取业务接入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全年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427件。推进住房公积金乡镇工作站建设,新增遥观镇、尧塘街道、魏村街道、西夏墅镇等4家住房公积金工作站,截至2022年末,全市共有乡镇工作站21个,住房公积金基层业务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拓宽服务缴存单位渠道,实现单位业务接入“我的常州”APP,实施网厅单位业务登录2种替代方式,即“账号 密码 手机验证码”登录或“我的常州”APP法人授权扫码登录。优化和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线上一键绑定社会保障卡,方便社保卡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的运用;在原有11条线上服务渠道的基础上新增2条,实现42项单位业务事项、70项个人业务事项可在线办理,全年线上办理单位业务70.82万笔次,占比达到82.92%,个人提取以及还贷业务共22.21万笔次,占比达到77.74%。
(七)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构建中心数字化转型发展蓝图,充分发挥党组头雁作用,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常州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确立了以“打造符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数字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机构”为目标的“423”数字化发展战略。建立数字化转型组织架构体系,成立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和数字化转型办公室,实行党组领导下的首席数据官负责制,成立数据管理部门,统筹数字化转型、数据管理和融合创新。以数据赋能推进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按照“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原则,积极探索构建基于中台架构的大数据开发管理平台和数字化业务服务平台,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迁移入云,全面筑牢数字转型的技术支撑。筑牢信息安全屏障,“数字赋能公积金信用体系”被评为2022年常州市数字化转型网络安全创新应用十大案例之一,中心参加“网安2022”常州行动防护获得满分。
(八)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2年,中心获得: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武进分中心)、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2年“五一巾帼标兵岗”、2019-2021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2019-2021年度常州市文明窗口、2022年常州市工人先锋号、2020-2021年度常州市“巾帼文明岗”等15项荣誉,获得省、市表彰的8人次。
(九)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6起。
(十)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一)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4个维度带你感受2022年住房公积金的温度和力量
导语:《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正式出炉,《报告》披露了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下面着重从4个维度进行解读。
“数”看成绩单
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实缴职工达122.21万人
2022年,新开户单位5593家,净增单位3554家;新开户职工18.1万人,净增职工8.19万人;
实缴单位45713家,实缴职工122.21万人,缴存额194.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43%、7.18%、10.99%。
2022年末,累计缴存总额146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24%;缴存余额494.25亿元,同比增长15.65%。
更好满足缴存人提取的实际需要,提取额达127.4亿元
2022年,5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7.4亿元,同比增长0.2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5.57%,比上年减少7.03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975.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2%。
促进住房消费,支持缴存人购房131.8万平方米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6万笔56.6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4.5%、38.24%。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131.8万平方米。
截至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07万笔967.62亿元,贷款余额438.0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75%、6.22%、减少0.9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8.64%,比上年末减少14.87个百分点。
4个维度“数”描2022
坚守住房公积金制度初心,深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共绘安居宜居“幸福画卷”
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6个试点城市之一,2022年,试点工作被纳入我市“532”发展战略重点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项目,我市住房公积金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安居图片入展党的二十大“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力不断增强。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158061人,累计缴存金额44.79亿元,累计有36983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156.63亿元。全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2.3万人, 年末缴存7.88万人,居6个试点城市第二位。
对标我市人才强市发展战略,打出助力“打造全国青年创新创业最向往的城市”组合拳,住房公积金制度活力持续释放
创新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青春留常”计划,出台政策支持31家在常高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常就业创业。截至2022年12月底,有12500名毕业生享受到首次开户补贴共375万元。对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首次贷款额度提升至12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首次贷款额度提升至单人最高70万元双人最高100万元,全年有144名高层次人才享受贷款政策红利。积极融入人才公寓建设,为青年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聚焦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全面落实“租购并举”政策,全力保障刚需、改善性住房需求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成效明显。通过提高单人、双人贷款额度,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重启商转公政策,以及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等措施,减轻缴存人购房压力。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节约利息支出114557.63万元。全年发放政策性低息贷款56.63亿元,其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占83.64%。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3.68%,90-144(含)平方米占67.24%;中、低收入占89.45%。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10800元/年提高至12000元/年,截至2022年年底,提取住房公积金127.40亿元,其中租房提取9.69亿元,同比增长16.6%;全市共16464人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提取金额19650.57万元。
2022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838.18万元。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体验感,坚持“科技支撑 贴心服务”,推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落到实处
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给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群众送去“及时雨”。2次出台阶段性政策,推出6条暖心举措,助力缴存人、缴存单位渡过难关。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申请缓缴企业31家、缓缴职工1174人,累计缓缴金额734.64万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企业10家、职工476人,减轻企业负担123.31万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不作逾期、不纳征信,切实缓解缴存职工还款压力,免收1948笔贷款的逾期罚息。
依托“数字化转型”,推动更多服务事项“指尖办”、“家门口办”。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持续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家门口办”服务能力。全市有92.63万名缴存人和3.42万家缴存单位开通线上业务。全年线上办理单位业务70.82万笔次,占比达到82.92%,个人提取以及还贷业务共22.21万笔次,占比达到77.74%。全年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427件。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525笔24106.2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0352.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5941万元。打造“家门口的公积金”,科学设置服务网点,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推动服务下沉,新增住房公积金工作站4个,全市工作站增至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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