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

1月3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实施细则》。自2024年2月1日起,买房人携带《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材料,再加上贷款用途证明、已付款证明、抵押审核材料等,就可以凭借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


根据《细则》,“公积金法拍贷”业务适用于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组织网络司法拍卖的活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可在人民法院支持以贷款方式购买法拍房且未付清购房全款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内容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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