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合同管理范文,通俗的解释解答
企业合同管理审计是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水平,预防和降低经营、管理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价值的增加及目标的实现。在我国,对于包含合同管理审计的管理审计或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理论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在实践中的应用缺乏理论指导。我国加入WTO后,对外贸易的不断增长,合同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因合同而起的纠纷或造成的损失屡见不鲜。因此,在我国开展合同管理审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合同管理审计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连接各经济主体、处理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和经济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合同的顺利签订和履行,是企业得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企业经营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企业合同管理既是一种为了取得经营效益的经济行为,也是一种保障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法律行为,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控制风险,增加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基础和保证。因此,在企业内部进行合同管理审计,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合同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合同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向增值型内部审计发展的需要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ⅡA)在《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中对内部审计作了重新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其通过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这一新定义表明内部审计是一项确认和咨询活动,是为增加组织价值和改进经营、实现组织的目标服务的,同时也表明内部审计已进入了增值型内部审计的新时代。内部审计要充分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须积极开展合同管理审计,为增加企业价值服务。
二、企业合同管理审计的方法与内容
根据企业的管理模式和要求、合同数量的多寡、内部审计机构资源等的不同,合同管理审计可以采取项目管理式审计和过程参与式审计两种模式。
(一)项目管理式审计项目管理式审计是有重点、有目的地将合同管理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形成特定审计项目,并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审计模式。项目管理式审计主要审查合同的管理是否规范、有效,其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合同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的审查。企业的合同管理应首先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审计时应着重审计企业合同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的设置是否合理;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和职责是否明确,上下左右关系是否协调;组织最高领导层与合同管理机构及各个机构之间、各机构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是否充分;合同管理流转是否科学、有效;相互之间的控制是否有效;合同的履行是否受到定期检查等合同。二是管理人员素质的审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关系到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优劣,必须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审查。首先应审查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其次应审查合同管理人员是否熟悉企业的内部运作流程和外部信息。此外,还应审查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敏捷的洞察、分析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责任心等。三是合同管理制度的审查。首先审查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否是根据企业实际而制定,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的审查制度或审计审签制度、合同的鉴证、公证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制度、合同档案制度、市场调研制度、大件大宗企业采购(包括物资、服务、工程等)或资产处置的制度。在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进行测试和评价后,还应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合同执行结果和管理效果的审查。主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严格地履行;审查有无合同违约、违约的原因及违约处理结果,如对方违约,是否及时组织索赔;如本方违约,责任人是否向分管领导提交书面报告,经审批后办理赔偿手续,并追究相关责任;协商不成的合同纠纷是否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和法律部门,通过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另外,还要审查合同管理效果是否达到合法、规范、效率、效益的要求。
(二)过程参与式审计过程参与式审计是由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内部所签合同进行审计审签,参与监督合同管理的部分重要过程,实现合同审计审签的日常化。其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审“该不该签”,即对合同项目的可行性审查和效益性审查。应该检查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或经组织内有批准权的部门或领导批准;检查合同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或项目评估,其技术性、经济性是否达到了先进、合理;检查与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检查合同标的数量是否适当,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是否能满足对方的要求,或者合同标的数量是否能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的需求;检查合同履行时间是否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或实际需要。二是审“跟谁签”和“以什么样的价格签”,即对合同签约主体的选择和合同价格选择的合理性、适当性进行的审查。首先,对合同经办部门是否进行市场调研,是否采用了一定的合理方式确定合同主体和合同价格进行审查。其次,应对合同签约主体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三是审“怎么签”,即对合同的形式、文本格式和合同条款进行审查。按照民法一般原则,合同属于不要式行为。审查时,首先注意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其次应审查合同文本的规范性。签订合同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对企业有特殊要求的,示范文本不能满足的,企业可以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但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对其他没有示范文本的,采用手写或微机打印的合同,要特别注意一式多份合同条款的一致性,防止被他人篡改内容,引起合同纠纷。在审查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和文本格式的规范性后,要重点对合同条款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或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
三、企业合同管理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合同管理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也存着以下方面的问题,为提高合同管理审计的效率应其予以重视。
目前,医院的建设和发展的步伐日益加快,医院里的经济活动增多意味着经济合同的增加,因此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管理工作就变得很重要,也已经成为了医院经济管理中的关键内容。现阶段,医院的经济合同的种类繁多,例如医院财务、采购以及劳务管理等,因此加强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但能够降低医院的经济风险率,还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医院的合法权益。文中针对开展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充分的结合实际情况对医院经济合同审计中的关键点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
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经济风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院医疗事业也兴盛起来,因此经济合同已经成为了医院经济活动的重要部分。而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则是对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效益型进行审查,一般会划分为经济合同签订前审计、执行过程中的审计以及经济合同结束前的审计工作。医院加大对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济纠纷以及不必要的经济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医院的合法利益。
一、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性意义
(一)降低医院的经济风险率
目前,我国对卫生事业的改革工作一步步深入,医院是为患者提高医疗服务的事业性单位,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将会通过经营行为来使医院医疗设备、医疗技术达到最好的水平来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另外还可以增加医院的经济效益。但是因为很多医院是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来保障医院政策的经营运行的,所以医院的各方面管理方式和目前医疗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不相适应,随着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的开展,能够最大程度上保障医院的合法经营,维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大大降低医院的经济风险概率。
(二)改善提高医院的经济收入
医院作为一个事业性单位和一个经济体,就必然要参与到市场经济中的各项经济活动中去,所以针对经济合同中也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诈骗或者毁约的行为,这都会对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避免这种损失发生的概率,能够对合同上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以及对合同签订起的三个时期实行监督,维护医院的合法权利以及医院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进而改善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收入。
(三)有利于医疗市场秩序的平稳发展
随着我国对卫生事业的改革以及各种民营医院的兴起,很多国有医院,集团所有制医院和民营医院产生了一个共存的局面。因此,医疗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医疗市场的秩序也不太稳定,所以医院加大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开展,将有利于维护医疗市场秩序的稳定及平稳发展,还可以净化医疗行业不良竞争的环境。
二、在对经济合同审计时应注意事项
(一)对经济合同内容的审计
医院对经济合同审计工作首先要审查合同对方的姓名及住所,来确保对方身份的真实有效性,审查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是否确为对方单位的有效公章;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进行严格地审核检查,确保合同中签订的内容条款符合行业标准;其次,对经济合同款项的审查,重点审查合同价款是否有明文规定,合同价款是否有合法依据,审查运输、包装、安装等费用在合同中是否为对方所承担,是否明确约定;最后就是对经济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这个环节尤为重要,主要对合同的内容、履行的期限以及分期付款的付款方式是否真是、有效、合理合规等进行审查;除此之外,还要对合同违约的行为审核,追究合同违约人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理事项。
(二)经济合同审计过程的三个要点
1、经济合同签订前的审计
医院做好经济合同签订前的审计工作能够依法保护医院的资产,避免因为不慎签订合同给国家和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合同签订前审计要明确经济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审核医院现有的资金资源是否满足该项目的需要,对该项目资金预算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审核合同对方的资质是否合规、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同内容是否合法以及合同的条款是否完整、准确、真实。在签订经济合同前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审计检查,尽量规避可能的损失出现。
2、经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
在经济合同执行中要不定期的进行审查,审查合同当事人有没有依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审查价款有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条款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严防超付合同价款。审查合同变更情况,如果对方因为特殊情况要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的时候是否按照合法的流程办理,合同内容变更或解除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程序是否到位;除此之外,审计人员要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审核,以此确保经济合同在执行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而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3、经济合同结束前的审计
医院经济合同在结束时的审计的关键包括对审计项目是否已经通过了验收,工程结算是否通过了审核,检查送来达到资料是否具有合法性。另外审计经济合同里面项目工程量及价格是否真实有效,审计结算的清理工作是否彻底,还要对经济合同中的项目预算是否合规审计,并对结余资金以及库存的医疗物资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和准确性。
三、如何避免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中出现问题
医院必须建立起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医院在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通过各个相关部门的通过才可以,建立起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未经审计通过的经济合同,财务部门不能支付任何的款项。医院审计部门应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经济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还可以触类旁通进行制定详细的合同实施步骤。规模比较大的医院可以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另外,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对审计人员的能力进行专业培训,并进行适当的指导工作。
四、结束语
医院加强对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开展有益于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维护医院的合法权利,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出现,对推进医院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开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下的产物,医院应该加强审计工作的监督,吸取经验促进医院的发展。
作者:张英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1]李卫兵,张卿苗,杨宝新,程树民,张绍军.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应把好五个关键环节[J].中国卫生经济,2013,12:110-111
关键词:工程结算 合同审核 过程签证
关于“工程项目结算的编制,尽量避免送审造价与审核、审计造价相差较大”的问题,众所周知,结算的精准性直接影响着审核的结果,现就我曾经审核过的本公司一个项目来探讨一下:
当时施工单位送审值1259万元,监理审核值851万元,业主审核值509万元。审核依据是合同和现场核实工程量,套用99湖南建筑工程定额、95市政工程定额和2005房屋修缮定额,按合同规定计取相关费用。按娄底工程造价2007年第一期材料价格调整材料价差。审核金额相差为什么这么大呢,其真正原因:是调整了工程量、并多次到现场对工程量进行核实,发现现场实际工程量与签证结算工程量相差太大、调整了一些不合理子目的定额、调整了部分材料价格、核减了因工程需要而未施工的项目,如铝合金窗、土石方挖运、值班室天棚吊顶、砼道路、砼垫层、砼管、钢筋,带形基础、地面瓷砖、石油沥青卷材铺贴等。
虽说审核时缩水是常事,但缩得太离谱了我们造价员就得好好与审核人员沟通找出真正的原因,使自己今后的结算能够更精准。其实每个预结算工作人员责任还是比较重大的,只要大家工作认真一点,负责一点,如实反映现场工程量,隐蔽资料要做准确、套定额子目力求准确,不要太离谱,就能把预结算工作做得更好。对于四方已现场核实的工程量,做结算的时候不要在工程量表上擅自增加工作量,给设备部专工审量、计划审计审价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下面就几个典型有争议的案例,从中分析合同计价方式、工程量变更等对工程结算的影响。
1 计价方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典型案例
1.1 案例概述 2005年5月31日,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标,承建了上海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3646.9m2的锅炉房;1478.8m2一层钢结构的煤棚;80m高矩形烟囱;475.6m2一层钢结构的水处理间和 48.8m2的酸碱储存罐区的施工任务。新建建筑四周用设混凝土消防环通道路。要求工程2005年6月20日开工,2005年12月20日竣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两方通过合同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以固定总价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建筑公司按照合同内容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并在计划工期内按时交付,能源公司随之全额支付进度款。但是建筑公司却在竣工结算环节以材料涨价和工程变更为由发出律师函,要求能源公司支付材料涨价的工程价款和逾期付款产生的工程款利息,使双方的合作陷入僵局。
1.2 案例分析
1.2.1 合同约定的工程款计价方式为固定价计价,因此建筑公司关于额外材料补差的要求无效。在工程建设中,固定价格合同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固定单价合同,即量与价之积的总价中,价不变,量按实计算;另一种是固定总价合同,即量与价之积的总价不变。严格来说,固定单价通常是固定不变的,它是缔结合同的甲乙两方以合同形式约定的单价;竣工结算价则是以合同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而得出的工程造价。项目在建期间,固定单价总会在市场单价的基础上有一定的高低波动。以建筑公司的立场来分析,项目承建期间如果固定单价小于市场单价,则能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少了一部分;如果固定单价大于市场单价,则相当于能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多了一部分,多出的这部分就是建筑公司应得的超额利润。在承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约定好工程计价方式后,建筑公司承建工程项目的同时,有义务承担因价格波动引起的利润升值或贬值的经营风险。由此可见,建筑公司和能源公司因为在项目建设前已通过承包合同约定了固定价计价方式,因而建筑公司向能源公司所要额外材料补差完全不符合法律逻辑。只有当事先约定的合同价款违背了公平的市场规则,建筑公司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合同法》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要求。
1.2.2 建筑公司与能源公司商定的固定价结算工程款是两方以合同的形式做出的合法的约定,因此法院不会受理建筑公司单方面提出的造价鉴定的要求。在本案中,建筑公司与能源公司商定的以固定价结算工程款的计价方式已通过合同约定下来,整个承建过程与合同要求相符,未出现工程变更的事由,竣工结算时两方就应该按部就班的执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彻底清算工程款。建筑公司在此时提出差额补偿的要求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申请,一般法院不予支持。
1.2.3 在竣工结算环节,工程款不能产生利息,能够产生利息的是工程欠款。这里提到的工程价款,是能源公司用以支付建筑公司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并如期交付的物化劳动以及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合理对价。上文提及,能源公司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付了全额的工程款, 因此建筑公司事后差额补偿的要求完全不合乎法律逻辑。
2 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典型案例
2.1 案例概述 2007年1月30日,本工程正式竣工验收。随后,建筑公司向能源公司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并以工程变更为由向对方索赔350万元,遭到了对方的反对,能源公司与建筑公司各执一词,因此工程价款结算便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能源公司不承认事先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的施工项目,部分已办理签证的变更项目因为没有明确标定价格,因此应该以建筑公司所列工程量清单中相似的价格而定。而建筑公司认为,凡是能源公司要求或同意施工的项目必须全部计价;部分工程变更的签证未明确如何计价的项目,应该参考当地定额计价。
350万元的工程变更索赔中的一百万元两方意见一致,对于其他的部分合同两方各执己见,一直未确定解决对策。于是,建筑公司于2007年7月20日将一纸诉文呈上法庭,向能源公司提出350万元的工程款索赔。
2.2 案例分析 根据上文得知,建筑公司与能源公司在工程款结算环节的矛盾焦点是工程变更后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计价的问题。笔者的分析如下:
2.2.1 工程签证是工程变更的证据。签证中规定的计价标准是工程款结算的重要依据。办理变更签证时,甲乙两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以参考当地的定额标准确定计价标准,不一定与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相一致。此类变更签证最不易引发争议,而且对建筑公司更有利。
2.2.2 工程变更签证的计价标准需参考当地建设部门制定的定额标准而定,它是能够证明工程变更事件的主要依据。工程签证实际是合同的补充部分,甲乙两方缔结合同后为明确合同价款的,应参考《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示的,按规定履行。”在工程变更中,如果承包方与发包方未明确约定计价规则,则在竣工结算环节均按当地的定额计价标准来确定计价标准。变更签证的计价标准也应按此标准执行,它只能作为证明变更事件的依据而存在。
2.2.3 没有工程签证,只有其他证据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其计价原则上也按当地的定额标准进行计价。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发包人同意或要求其施工的,并该证据经过举证、质证后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这类证据可视为工程签证,可以作为计算工程量的依据。
3 结束语
工程造价管理是技术与经济转化的系统工作,要求技经人员必需具备施工管理知识、熟练的合同谈判技巧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坚持学习和与时俱进,达到在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上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提高技经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
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由项目立项到项目投产运营,均需要进行造价过程管理,因此要树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理念,作好工程造价的事前控制,加强项目立项起、招标阶段、施工合同签订、工程实施的事中控制,工程结算的事后控制等加大技经人员的过程参与力度,发挥技经专业的优势,将控制工程造价的理念落实到前期规划、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范本施工全过程中去,从源头起强化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
参考文献:
[1]吕芳,武菊意.浅谈建设工程结算审核[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09).
[关键词]: 项目管理 统计会计 审计
中图分类号:E2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统计、会计、审计管理体系各自独立,但由于三者的运用常常交织在一起,使得一些管理者对它们的概念内涵产生歧义,应用时也有误区。为了准确理解和应用三者,本文尝试在项目管理的层面上,从理论和实务两方面展开论述。
一、统计、会计、审计在项目管理的定义及作用
1、项目统计的定义及作用
定义:指以合同为中心,搜集、整理和分析施工进度数量报表的工作过程。作用:(1)总体性:是施工现场进度数量特征的总体。(2)数量性:是反映对象总体的规模(产值)、水平(劳动生产率)、速度(进度百分比)、比例(土建与安装)、效益(盈亏)和趋势(上升或下降)等。
2、项目会计的定义及作用:
定义:项目会计是以货币为单位,采用专门的方法和程序,对交易或事项进行核算和监督。作用:有助于项目经理了解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据以作出管理评价和决策。
3、项目审计的定义:
定义:是公司内部为检查和评价项目部施工经营活动,提高管理服务而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活动。作用:开展常规审计,促进项目部规范管理;开展内部控制的评审,增强项目部科学管理意识;开展效益审计,促进项目部提高竞争力。
二、统计、会计、审计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1、项目统计的应用:
项目部统计任务就是有效地收集、整理、和分析施工现场中发生的数据,探索项目施工、经营数据内在的数量规律性,为项目经理决策提供依据。项目统计数据的收集是项目经营管理的具体体现,它由经营人员牵头,其它部门配合取得。项目部如何取得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是目前精细化管理的考量之一。项目统计数据的整理是对施工现场发生原始数据的加工处理,目的是使原始数据系统化、条理化,符合项目管理者分析的需要,能让大家看得懂。数据的分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它是通过统计描述和统计推断的方法探索项目管理数据内在的规律,是体现项目管理者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
项目会计的应用:
项目会计是对一个合同的施工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作出预测,参与决策,实行监督,旨在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
项目会计涉及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成本会计三个活动。财务会计:编制项目财务报表,为项目部提供信息。其重点在于报告项目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管理会计:主要是对分公司及集团公司的管理层提供信息,为各部门进行决策的提供依据。成本会计:指为了求得工程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而核算全部生产费用的会计。成本会计的中心内容为成本核算。成本会计又分为成本计划及成本统计两个管理活动,成本计划管理是借助会计手段协助项目管理的预算活动。成本统计管理主要是反映和控制项目合同施工过程,保证项目支出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
3、项目审计的应用:
项目审计是确定项目部是否符合公司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程序(如公章管理),是否符合办法规定的标准(如分包限额),是否有效和经济地使用了资源(如成本测算),是否实现公司制定的目标(如项目收益率)。
由于审计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促使公司各级管理层次会比较重视审计活动。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容易被公司上下所认可;审计过程中不仅看项目部执行规章制度好坏,而且要发现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有利于公司目标的实现(比如降低资产负债率等);审核项目部内部和业主外部法规和制度的执行(即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及时性),查明财务活动的处理是否恰当(即全面预算管理落实),财务和经营报告是否正确、及时和有效;审查人员、资金和材料的管理(即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查明项目管理活动是否正在达到预期的目的;保证内部审计的结论与公司管理者的观点相一致。公司项目部审计大致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1990年前,公司内部审计侧重确定项目部职员是否遵循财务和会计程序,资产的保管是否有适当的安全措施,以及是否存在舞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的迹象。这一时期的内部审计仅仅在整个管理体系中承担着非常有限的责任。
在1990-2000年期间,公司内部审计由会计与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迈进。内部审计相比财务审计,除关心财务会计记录外,更关心财务会计之外的记录,比如工程预算、目标收益率等。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审计服务发生转变。即由财务审计转向经营审计。
2000年以后,随着公司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的拓展,职能的扩大,关注点也增多,比如风险管控、索赔管理等,项目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在公司的管理地位得到快速、显著的提高。项目内部审计逐渐成为一种对项目管理的监控手段,其作用是全面衡量和评价项目管理的有效性。项目内部审计正演变为一种项目管理控制。这说明,项目内部审计由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再到管理审计的拓展和延伸得到了各级管理者的认可。
三、统计、会计、审计在项目管理的特点及误区
统计的特点:
以合同为中心,以施工资源的数量为基础展开核算;以经营资源投入、产出为核算指标,如产值、工程实物量等; 范围包括项目现场合同规定的内容,仅涉及与项目合同有关的事项,与项目合同无关的事项其资源发生不在统计核算范畴内;核算对象主要涉及物(即交付业主的合同产品)。目的是看清项目管理中资源使用的有效性。换句话说,只有合同承认事项的资源量才纳入到统计核算里。那些无效无关事项的资源排除在统计核算之外。比如:不合格工程事件中的资源投入就属于无效的资源发生,就不在统计核算范畴里,而在会计核算里体现;再比如项目部与其它单位和其它项目部发生往来事项的资源投入就属于与本合同无关的资源发生,也不在本合同范畴内统计核算,应当归并到其它合同中统计核算。以物(即交付业主的合同产品)的产值为中心,以合同产品的结算为抓手,重点核算产值增加值,它的客观性特别强。例如合同产值各个环节的结算要得到监理和业主的审批认可。
会计的特点:
以法人为中心,以货币为单位展开核算,以经济利益流入流出为核算指标,如收入、成本、利润等指标;范围涵盖项目管理的全部事项,涉及内容不仅仅是合同有关的事项,还包括与合同无关或无效的事项。核算对象不涉及人只涉及事。比如:施工现场剩余的钢筋及结构半成品、富余人员的窝工等就属于无效的资源支出,就要在会计核算范畴里核算,而不会在统计核算里体现;以事(即会计事项)为中心,以会计账簿为抓手,重点核算财务合规性,它的程序性特别强。例如资源流出环节要得到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人如项目经理)的审批认可。
【关键词】 交通工程;跟踪审计;风险;管理;控制
由于交通工程不仅投资金额巨大,而且建设的周期很长,在建设的过程中有许多环节必须要进行控制,一旦控制环节出现问题,就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交通工程从投资决策到工程竣工,每一个环节都有必要进行全程跟踪审计,避免风险导致国家投资受损,从而到达科学、合理控制交通工程造价的目的。同时,在对交通工程跟踪审计风险进行可控性评估的时候,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作风,以及合理的控制方式,是提高审计质量与控制审计风险的关键。
一、管理与控制交通工程跟踪审计的必要性
近年来,在长周期、高投资、较强专业性,以及多环节控制的交通工程建设中,一直存在极为严重的腐败、建设资金被失误套走等现象。由于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工程审计采取的管理与控制方式主要是以等到工程竣工后再来进行清算处理为主,对现象也只是以防范和堵拦为主。作为监督交通工程施工过程透明的主要单位,审计不但难以避免和控制工程资源浪费和损失,而且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和法规,即使发现问题也无法进行解决。因此,相关单位采用交通工程跟踪审计对工程投资、建设过程进行全盘跟踪监督控制,制定完善的监督体制和法律法规,明确权责范围。从投资决策到工程竣工,审计人员通过全程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二、目前交通工程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1、交通工程跟踪审计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
在交通工程跟踪审计中,由于其真实性、审计合法性范围,以及方式上存在着差异。尽管根据国家审计准则规定了跟踪审计的范围,但是在实际操作上依然缺乏健全法律法规的准则与指南。由于控制交通工程跟踪审计风险的基础就是增加法律风险。法律风险越高,审计约束就会越强;如果法律风险越低,那么审计就会出现程序上的缺失,导致审计人员对审计目标的信息收集失败,严重影响交通工程跟踪审计的效果。
2、交通工程跟踪审计缺乏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重视
作为一种新型的审计手段,交通工程相关单位由于对跟踪审计缺乏理解,常常会以各种理由阻止审计工作,影响到整个工程进度。同时,随着交通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与审计人员的不断增加,为了更好、更快的获取审计业务和完成审计工作,常盲目标价,并与施工负责人和业主负责人存在密切关系,导致审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存在腐败行为,刻意变更审计使工程造价提高,影响审计水平和质量。这样一来,交通工程跟踪将存在严重的潜在风险。
3、交通工程跟踪审计人员缺乏良好的综合素质
交通工程跟踪审计与一般的财务审计不同,它不仅涉及到经济和法律,还涉及到管理和行政,以及技术等方面。对审计人员的要求也必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由于缺乏对人才的培养、储备,因此难以吸引复合型人才加入审计机关,使审计工作出现缺位现象。不但增加了审计的工作量、工作难度,还降低了审计的监督作用,致使审计风险的形成。
4、交通工程跟踪审计自身基础条件的缺乏
由于受到信息化、计算机技术水平的影响,导致交通工程跟踪审计缺乏较高的信息化和资源内部整合程度,致使审计不到位,甚至出现工程跟踪审计不合理和不科学的评估。因此,存在质量和安全风险和材料价格风险等。这不仅给国家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使各单位形象受损。
5、交通工程跟踪审计的手段依然处于初级阶段
在交通工程跟踪审计中,目前主要以人工手工系统方式为基础进行审计。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以往初级阶段的审计手段已经无法满通工程审计的需要。在实际的运作中,也难以发现审计所隐藏的问题。
6、交通工程跟踪审计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
交通工程在进行招投标跟踪审计的时候,由于招投标规则并没有依据规则的编制范围进行招投标,导致招投标单位和人员编制、招投标实际价格等方面存在舞弊行为,从而使整个交通工程质量受到影响。
三、管理与控制交通工程跟踪审计风险采取的措施
1、健全交通工程跟踪审计法律法规,增强法律风险意识
将风险导向审计引入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确保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民事责任得到完善。审计机构和人员通过具有法律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对审计报告所负有的责任是要承担法律后果,因此,不得不考虑自己专业行为是否有无过错,从客观上增强了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
2、建立相关管理和风险预警和风险问责制度,确保交通工程跟踪审计的顺利展开
从交通工程跟踪审计的实际出发,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风险问责制度,将风险意识贯穿于整个交通工程过程中,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操作规程,从制度上确保工程跟踪审计的顺利开展,并谨慎考虑审计风险的存在,准确进行判断,以保证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强化审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
首先,打造一批具有专业会计和工程管理、审计和法律等全方面的人才队伍。控制专家工作质量的同时,不断对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并紧抓廉政自律。
4、完善交通工程跟踪审计的自身基础条件,建设具有信息化的审计
建立信息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数据资料库,运用计算机技术控制风险评估和分析、统计抽样,有利于审计人员技术获取有价值的审计线索,提高风险评估准确性和审计效率等,并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了交通工程跟踪审计风险。
5、采用先进的计算机通讯技术和高技术测量仪器进行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手段在结合先进计算机通讯技术和高技术测量仪器的前提下,可以采用更为科学和合理的先进的手段来实现交通工程跟踪审计,避免风险的存在。
6、严格管理交通工程招投标工作跟踪审计
为了确保交通工程的高质量,在招投标工作进行跟踪审计的时候,必须确保总概算和建设限额在标底范围内;资质单位和造价管理人员的编制必须符合招标规定与要求;招投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符,并确保招投标过程中有纪检监察人员的参加;同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和信誉,以及技术设备等方面,保证总价与投标价格相符,确保没有舞弊行为的发生等。
总而言之,由于交通工程跟踪审计业务实施的时间较短,属于一种新型的审计手段。因此,许多相关单位机构依然以观望的态度观察其成效,在实施的过程中常遇到被复审的现象。为了避免风险导致企业资产受损,从而到达科学、合理控制交通工程造价,不断精益求精是完善交通工程跟踪审计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黄莉;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的几点思考[J];交通财会;2009年05期
深圳市政府提出“十二五”公共机构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要完成这一节能目标,必须对全市15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进行改造,需投入约15亿元。如何摆脱依赖财政资金实施节能改造成为面临的首要问题。他们没有等、靠、要,而是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确立了“依靠市场、完善政策、建立标准、规划路径” 的“四位一体”工作思路,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解决问题。
(一)依靠市场手段,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依靠市场手段解决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难题,首选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就必须依靠节能服务企业。率先启动市民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取得成功后在多家媒体宣传,并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对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深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把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改造的主要方法,提出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招投标流程以及资金支付的具体办法,并分批向社会公布了公共机构拟改造的相关项目,激发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搭建了企业―银行信贷平台,修改了合同中不允许抵押的规定,允许企业用合同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促使多家银行和节能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文件,对设备供应、节能量审核、工程监理、审计等单位的选择,给予了规定,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
(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供节能政策保障
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壮大离不开良好的政策环境驱动。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摆在重要位置,王荣书记、许勤市长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面要“敢想敢干,先行先试”。陈彪副市长作为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市发改、财政、采购等部门挑选专业骨干组成研究小组,一起研究制定促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具体办法和规定,先后出台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三年行动方案、合同能源管理采购招标模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支付流程、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政策为公共机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建立标准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以国家颁布的节能行业技术标准为基础,结合推行综合节能改造模式的实际和南方夏热冬暖的气候特点,提出了针对政府机关和医院、学校等不同类型既有建筑的改造需求标准;以项目基准能耗量为基础,根据项目大小不同,对参与投标企业的注册资金、融资能力、技术力量、案例个数等提出了不同的商务标准,形成阶梯档次,便于企业根据自身实力选择参与相应项目;针对办公、教学及其他建筑等照明的不同要求,编制了单项LED照明系统改造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参考国家和省市的节能技术标准,专门在招标模板中增加了技术创新的加分条件,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研发独有的核心技术,鼓励企业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四)科学规划路径,保证项目有序推进
根据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目标要求,以能耗统计数据分析结果为基本依据,确立了“分批实施、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全市一盘棋,合理规划布局。把能耗排名前50名的能耗大户或能耗超过同类建筑平均水平的用能单位作为改造重点,区分项目大小、能耗高低和难易程度,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顺序,分批推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分为机关、医院、学校三大类,抓好分类指导,每类先抓一至两个点,摸索路子,积累经验,再在相应系统内推广。为提高推广效率,解决同一系统内项目节能效益“贫富”不均的问题,采取“系统打包”的形式,难易搭配,统一招标,有效避免了好的项目企业抢着做、效益差的没人做的局面。
二、实现合同能源管理招标模式“四个突破”
(一)突破项目申报难的障碍
长期以来,公共机构的能耗支出实行实报实销的财政制度。开展节能改造不仅工程技术复杂,而且具有一定的风险,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又不属于政府采购招标的范围,导致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热情始终不高,甚至还有抵触情绪。如何让用能单位自觉申报项目,成为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首要问题。深圳市从转变观念入手,首先,转变“不能采购招标”的观念。把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工程、服务、货物之外的第四种模式纳入到政府招标采购中,并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方便用能单位申报项目。其次,转变“申报难”、“立项难”、“审批难”的观念。积极向用能单位宣传合同能源管理知识,讲解新招标模式中立项招标、合同签订、监理检测等细节,让用能单位熟悉每个流程。最后,转变“干不干都一样”的观念,把节能改造任务作为市政府重大事项分指标到户,提出强制性改造要求,并实行问责制。通过转变观念激发了各单位的积极性,仅在第一期项目征集中,市直机关就申报了86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突破传统工程立项审批程序
市发改委简政放权,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审批权转移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全市申报的项目,发改部门仅负责项目备案确认。财政部门也简化了采购计划下达程序,由过去的对口管理用能单位资金的处室分头下达采购计划,归口为一个处室集中批量下达。优化审批流程后,大大缩短了项目审批时间,提升了行政效率,使多个项目、多批次集中招标成为可能。
(三)突破固有的招评标模式
坚持公开招标的原则,把过去由企业主导的价格谈判变为通过市场竞争产生价格,增加了透明度,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项目招标的具体实施上,着重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主推综合性节能改造。采用对用能单位进行整体改造的方法招标,不仅便于准确测定能耗基准,测算节能效益,也有利于不同技术优势节能企业之间的联合互补,推动节能产业由单一向综合发展。二是采用最优方案的形式招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兼具工程与服务的特点,且各个节能公司技术千差万别,难以确定标底,明确由各节能公司自行制作“节能改造方案”,并以“方案”的形式进行招投标。这样既无需财政额外支付能源审计费用和编制标底预算费用,又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发挥企业优势,最终由节能专家评选出最优节能改造方案,确保节能效益最大化。三是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采购招标模板。编制《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采购模板》,采取综合评分法,设定了年综合节能率、节能效益分享年限、资金效率、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四个核心指标来评价节能效果。四是实行“系统打包”项目招标。全市共有1700多家公共机构,项目多、能耗跨度大,若全部以“一事一招”的形式招标,会给政府采购部门造成极大压力,进度缓慢。为了提高项目招标效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发改、财政部门和采购中心采取以系统为单位整合项目,将同一系统的全部项目打包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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